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643Q-sqsrlzyhshbzj-0000028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2〕6号)的要求,市人社局对2022年4月13日以前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中,我局梳理出11项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文件建议保留,6项因出台新政策建议废止,以局机关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梳理出3项因出台新政策需要废止的文件。现将清理后决定继续保留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商丘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17件)ab28c293c92843d0a0f143ea50408ca5.pdf
2.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保留及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5923bd12c32242fda822df6d2c1394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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