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54-sqsrlzyhshbzj-00000682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关于暂停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经办商丘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的应急风险金(赔付保证金)保函已于2023年11月到期,该公司暂未提交新的应急风险金(赔付保证金)保函,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规定,暂停该公司在我市开展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并提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暂停其在全省开展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
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关于暂停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经办商丘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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