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54-sqsrlzyhshbzj-00000329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有效性: | 过期 |
文 号: | 商人社办〔2024〕15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科)
附件: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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