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30-2016-0027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6-07-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2016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半年来,商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厅的业务指导下,以局中心工作为监察重点,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督促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强力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近段时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监察活动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紧紧围绕“两个确保”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这两项全局性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60户,督促52户用人单位参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318件,立案16起,结案14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367万元,结案率87.5%;促缴社会保险费80多万元,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600份,参与处理突发事件2起,切实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方面
1、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各种违法和欺诈行为,在专项行动中,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参加50人次,今年已参加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6家,正常通过年检的15家。其中,对职业介绍活动中存在供求职双方登记管理不严等不规范行为1家发出了限期整改指令,清理广告牌90块,销毁中介信息1200条,退还职介费0.8万元。
2、在日常巡视检查中,检查了30多户用人单位,责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100余份,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4万多元,责令改正女职工哺乳期间被辞退1起。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30户。
在去年年末今年年初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中,建立了由人社、住建、公安、信访四部门联合接访机制,每个部门由一名主管副局长带队,配备2-3名工作人员,在市信访局集中办公,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分类治理、严肃查处,共同做好联合接访工作。2015年12月中旬至除夕,联合工作组共接待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27起,涉及农民工3000余人,涉及金额2400万元,为民工追讨工资待遇400余万元。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我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385家,涉及劳动者79544人,其中建设领域农民工54161人,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1732家,追回工资待遇2.9218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起。各主要成员单位积极行动,狠抓落实,人社部门检查用人单位587家,其中建筑施工企业192家、加工企业219家、住宿和餐饮业99家、其它用人单位77家,查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141家,涉及拖欠工资1.01亿元,已督促补发农民工工资9200万元涉及劳动者1.17万人,其中农民工0.8万人;住建部门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145起,接待群众来访415批次,来访群众人数达1420余人,涉及拖欠工资1.97亿元,已经解决1.6953亿元,下余工资款正在积极协调清欠中;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100多人,共检查用人单位2765家,涉及劳动者3.5万人,查办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案件13起,刑事拘留15人,逮捕5人,移送起诉5人,追回工资2800万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5起;交通运输部门共检查工地14户,涉及民工300多人,暂未发现交通运输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水利部门共检查用工单位19家,涉及农民工835人,发放宣传材料760份;工会组织针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给予每人200元路费的帮扶,集中开展农民工维权月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65万元。县级以上工会及职工法律服务部门共接待职工信访268件,共856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96件,调解处理66件,法律援助45件,为职工追讨经济补偿850万元;其他成员单位也迅速行动,主动配合上述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三)在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方面
在举报投诉方面,一是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设立了举报电话。二是实行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且狠抓了落实工作。三是建立了投诉举报接待台帐制度。五是设立了农民工举报投诉专用窗口,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便捷的服务,基本做到了来人有接待,来电有记录,对农民工投诉的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限期结案。
下半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仍然要以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为监察重点,全面督促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强力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一是围绕两个确保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大力开展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执法活动,同时督促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是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职介。
五是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六是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
七是切实加强监察员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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