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54-sqsrlzyhshbzj-00000697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人社办〔2023〕83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商丘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43号)规定,结合申请经办我市工资保证金业务单位条件审核和我市经办机构条件变动情况,确定8家银行、5家保险公司、6家工程担保公司为我市2024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现将《2024年商丘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得拒绝《名录》内的经办机构在我市辖区内从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不得另行征集经办机构,不得另行征收应急风险金(赔付保证金)。
二、《名录》外的任何机构均无权在我市经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出具的任何涉及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的函件、凭证均不予认可。
三、发生《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情形需要使用工资保证金的,由经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支付金额、支付对象身份证复印件、涉案卷宗等相关材料,我局审核通过后通知保证人将应支付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应支付对象。
四、发现经办机构违反《实施办法》或有关规定、协议的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我局将据实核处。
五、《名录》将根据申请经办我市工资保证金业务单位条件审核和经办机构条件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六、本《名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原《名录》同时废止。
附件:2024年商丘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
附件
2024年商丘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
经办机构名录
一、银行8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行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5.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7.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支行
二、保险公司5家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5.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三、工程担保公司6家
1.河南源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2.河南华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3.河南诚建工程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商丘分公司
4.河南建保担保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5.河南嘉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6.河南省中豫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关于印发2024年商丘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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