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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54-sqsrlzyhshbzj-00000182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8-0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作进展

商丘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申请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公告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通知精神,2024年稳岗返还补贴政策自本月起可以申请了。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应享尽享,现公告如下:

在商丘市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参保企业,足额补缴欠费后,以2023年实际缴费为返还基数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不列入返还基数。不补缴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不能享受稳岗还补贴。

郑重提示存在欠费的参保企业,请及早主动清缴历史欠费,以便能顺利享受到稳岗返还政策。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普通稳岗返还申请”,确认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网上服务平台除数字证书登录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方便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为使政策及早落实落地,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及早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0370-3667798  3636667

特此公告。

 

商丘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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