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54-sqsrlzyhshbzj-00000313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失业保险 |
商丘市2024年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文件规定,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初步审核,现拟向以下90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为确保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企业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与商丘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
监督电话:0370-3667798
商丘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商丘市2024年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情况的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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