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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54-sqsrlzyhshbzj-00000590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9-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就业救助

关于商丘市2023年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以下154家企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企业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与商丘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

监督电话:0370-3667798

商丘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关于商丘市2023年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情况的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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