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643Q-2021-00000137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人社〔2021〕35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安排 |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 丘 市 财 政 局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
(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代章)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商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
附件:关于转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202109131******19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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