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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643Q-sqsrlzyhshbzj-00000274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1-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其他行政权力目录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类别序号职权名称及数量
合  计共67项
行政许可小计共4项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2劳务派遣许可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4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行政处罚小计共52项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2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3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处罚
4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处罚
5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6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7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8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10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11缴费单位违反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延迟缴纳的处罚
12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13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1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处罚
15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16用人单位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不组织抢救、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拒不履行举证责任的处罚
17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检查职权,拒绝检查的;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拒绝提供与缴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询问书或限期改正指令书的;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处罚
18违反规定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19未领取《职业介绍许可证》而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非法印制、倒卖或者伪造《职业介绍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处罚
20超出职业介绍许可范围从事职业介绍的;超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的;以胁迫、欺骗等方式进行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处罚
21以举办职业教育为名,骗取财物,违法牟利的处罚
22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23违反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罚
24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25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处罚
26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
27用人单位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处罚
28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处罚
29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抵押金的处罚
30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处罚
31未经批准设立人才中介服务组织或从事人才交流活动的;未经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未经核准擅自举办大型人才交流活动的;不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的处罚
3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处罚
3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34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35违反规定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处罚
36中外合作办学者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处罚
37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处罚
38违反规定滥发《技师合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39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个人证件的;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
40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的;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的;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处罚
4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
42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
43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者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
44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45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处罚
46外国人和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处罚
47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拒不退还的处罚
4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处罚
49用人单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的处罚
50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处罚
51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分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的处罚
52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强制小计共 1 项
1缴费单位违反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基数无法确定,迟延缴纳的加收滞纳金
行政给付小计共 3 项
1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2失业保险待遇支付
3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行政检查小计共 2 项
1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
行政确认小计共 2 项
1工伤保险医疗机构确定
2工伤认定
其他职权小计共 3 项
1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2台港澳人员在商就业审核
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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