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商丘互联网举报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643Q-sqsrlzyhshbzj-00000057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03-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作规划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规划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两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市“两会”以及全省人社工作会议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拼抢的精神状态,“提效能、优服务,争晋创、树形象”努力开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切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就业优先导向,落实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调整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加大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倾斜支持。贯彻落实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实施办法。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0.4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就业促进办公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活动品牌,持续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就业计划,确保年底总体就业率90%以上。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专项服务活动,做好农民工节后返岗服务工作。推进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市内外劳务协作机制,开展“豫见·省外”系列活动,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加强就业帮扶,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着力帮助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就业促进办公室、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和创业服务“四位一体”创业扶持体系,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31亿元以上。参加省举办的第七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深化落实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22条措施,新增返乡创业2万人以上。持续开展返乡创业示范创建,参加省举办“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大赛,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商丘特色的返乡创业品牌。(就业促进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建设,新建一批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规范完善零工市场。持续开展“10+N”专项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加快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示范创建。强化“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应用构建精准识别、精细专业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模式。(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就业促进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五)持续开展全民参保攻坚行动。以小型、微型、新业态企业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及务工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实现应保尽保。全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3.6万人、44.44万人45.2万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推动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提高缴费补贴。按要求适时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扩大年金覆盖面。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八)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推进工伤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现“全联网互认、工伤信息共享、费用即时结算、全程智能监控”。推进“智慧社保”建设,扩大社会保险便民服务合作网点规模,深化“全通办”“网上办”“就近办”。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全面整合,形成整体合力全面实现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设置统一、资源集中、管理规范。(社会保险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九)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年”行动。巩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整治整改、以案促改及提升年行动成果,落实“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四防”协同,完善基金预警管理和风险评估监控体系。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金委托投资运营,促进基金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牵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全面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十)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商丘新高地,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3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6万人、高技能人才6万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系统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体系。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附加值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为重点,以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为主阵地,以人力资源商丘品牌建设为抓手,精准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规模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实施企业百万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健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动技师学院培优培强、高级技校特色发展、普通技校固本培元,构建技工院校梯次发展工作格局。推进技师学院与高等职业学校待遇统一,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平台,同等享受相关政策。积极筹备和参加河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全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及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集训,拿名次夺冠军做好河南省技能人才高地建设工作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工作(职业能力建设科、人人持证专班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十一)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改进完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标准组织开展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特聘研究员海外人选、中原英才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中原技能大师、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年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万人次。开展博士后招引培育“双提”行动,全年招引博士后人才9人,争创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按照“科研项目+自主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模式,建立多元化的博士后培养体系。以高标准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常态化开展招才引智专项行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专班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持续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扩大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放权赋能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指导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常态化开展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效能常态化评估,加强市县事业单位重塑性等有关改革跟踪指导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工作。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人员待遇保障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待遇。(人才评价开发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三)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体系。健全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贯彻落实省出台《河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实施细则(试行)》。(人事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四)规范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实施。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示范活动,做好省级示范企业和园区推荐工作。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省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劳动关系科牵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五)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健全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落实加强争议协商调解意见,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理格局,探索乡镇(街道)调解组织新模式,推进县级调解中心建设,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开展第三批基层金牌调解组织选树培育工作。加强仲裁办案指导,完善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机制,推进调裁审衔接,开展裁审信息比对。探索建立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争议办理指导。推进智慧调解仲裁建设,完善调解仲裁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大“互联网十调解”服务力度,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诉调对接。全年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调解仲裁管理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十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强化部门协同,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推动维权服务“一网通办”。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适时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加大对欠薪行为的行政罚和信用惩戒力度。组织实施全市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全年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五、实施“十个专项”行动

(十七)实施“十个专项”行动。实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质效提升专项、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创建专项、返乡创业促进专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克难攻坚专项、招才引智创新发展专项、博士后招引培育“双提”行动专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专项、人社系统文明单位创建专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提升专项等十个专项行动。(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专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机关党委、社会保险中心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十八)转作风提能力。深入开展局长(科长)全员走流程、领导干部调研暗访。推进数据共享应用,实现更多事项“免证可办”“免申即享”“极简审批”“跨省通办”。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事项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强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服务的针对性服务。全面加强人社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和岗位实践锻炼,争做“会学会谋会写会讲会干”“五会型”干部,开展争晋创活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形成示范带动。强化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加强平安人社建设,研究解决一批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反馈的具体问题。(政策法规科人事科、信访工作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全力打造“五个机关”

(十九)全力打造“五个机关”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建设政治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建设学习机关。加强理论、政策、业务方法学习,全面增强能力本领。建设服务机关。主动贴近基层、贴近一线,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加强跟踪评估和问责问效。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设文明机关。深入开展“五星支部”和省级文明单位双创建活动。建设廉洁机关。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精准追责问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格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强化警示教育,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营造简简单单、规规矩矩、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机关党委、人事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