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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643Q-2022-00000068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03-2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作规划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稳字当头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稳保就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和信息化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速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整体工作争先进,综合实力晋位次,特色工作创品牌,实现“十大新跨越”,为全市在“两个确保”大局中奋勇争先、更加出彩贡献人社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5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新增返乡入乡创业4万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4.2万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5亿元。

(一)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调整优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加大对受疫情冲击较大行业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支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更好激励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就业(就业促进办公室、农民工工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规模全力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组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精准帮扶确保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0%以上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培训、维权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服务扩大有组织输出规模拓展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加强就业援助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就业促进办公室、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农民工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持续放大创业倍增效应。推进各类人才创业创新返乡创业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扶持体系。加强创业培训管理。组织开展创业培训0.86万人次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5亿元评选认定一批商丘市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推动创建创业型城市组织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商丘市分区赛(第六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和第二届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大赛)强化示范引领评审认定一批级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大力实施百万回归就业工程,年内完成就近就业30万人,为实现人回乡、钱回流、企业回迁履行人社部门人力资源保障职能。(就业促进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就业培训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全面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举办11+N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搭建高效信息对接机制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持续完善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实现就业业务、资金、数据三统一加强劳务派遣管理。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就业促进办公室、农民工工作、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培训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强化就业形势监测。加强常态化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完善稳就业总体工作和规模性裁员、失业人员帮扶、突发事件理、重点地区就业援助1+4预案建立舆情分析、信访跟踪、规模性裁员报告联动机制和联合置机制切实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农民工转移就业监测在全范围内建立应迅速、行动高效、反馈及时、双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就业促进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失业保险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六)推动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法治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行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指导好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工作。(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牵头,政策法规就业促进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持续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七)扩大参保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攻坚行动持续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及务工农民、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鼓励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将尘肺病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持续推进军队文职人员、事业单位员额制人员参保登记工作。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3.88万人、439.57万人、44万人、43.5万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八)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涉及我的各项工作如期完成稳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结算加快推动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落实落地。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巩固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级统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局社保经办机构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九)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落实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定期调整等工作提高离休人员离休费标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局社保经办机构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贵分工负责落实)

(十)延续普惠性社保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稳岗返还、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等失业保险政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局社保经办机构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一)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开展社保经办畅通领、安全办专项行动提速提质智慧社保建设优化完善社保经办信息系统全面提升精准管理和精细服务水平(电子政务中心、局社保经办机构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十二)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加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防控体系巩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以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成果。(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牵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局社保经办机构、电子政务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十三)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3万人以上。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员选拔和高层次领军人才遴选等工作。继续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开展大规模常态化招才引智。推动博士后“招引培育双提”行动。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管理,积极引进博士后,新招收博士后3人。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招引工作力度,加快服务体系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商丘新高地行动,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2.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9万人、高技能人才5.5万人。开展系列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构建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各类培训主体作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我市劳务品牌建设办法,实施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行动,高标准打造人力资源品牌。建立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建设全市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组队参加第一届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做好参加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职业能力建设科牵头,就业促进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人才评价开发科、电子政务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五)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修订相关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扩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强化对职称自主评审单位、社会化评价机构的全流程管理。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以开展企业自主评价、扩大院校评价层次规模为突破口,重点推进规上企业、高校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全覆盖。(人才评价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六)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标准,探索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即来即评。配合做好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确保涉改人员安置平稳有序、工资福利稳定过渡、社会保障顺畅衔接。(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人才评价开发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局社保经办机构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七)深化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全面启动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落实相关晋升人员职级待遇。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推动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项目监管,完善落实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各项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人事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八)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和谐劳动关系志愿服务团,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形势研判,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劳动关系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九)全面加强根治欠薪工作。全面推广应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落实落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总包代发等长效制度,实现住建、交通、水利等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欠薪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联合惩戒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信息上线率80%。(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二十)创新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围绕“双提双降”(提升案件调处质量、提升案件调解成功率;降低审理期限、降低重大案件发生率),强化调解仲裁的基础性前置性保障性作用。扩大调解委员会覆盖面,培育选树金牌调解组织,强化裁审衔接机制和类案研究。推动“互联网+”调解仲裁,仲裁当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建立调解仲裁与促进就业服务联动机制,促进就业质量提升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调解仲裁管理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二十一)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发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工作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五、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二十二)拓展人社帮扶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稳定脱贫人口外出就业规模,加强脱贫人口外出就业服务保障。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对帮扶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给予补助。完善困难群体社保帮扶政策。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农民工工作科牵头,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六、实施“十个专项”行动

(二十三)实施“十个专项”带动工作全面提升。坚持以抓项目的方法抓工作,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工作开展,深入谋划实施就业“扩量提质”行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商丘新高地行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全覆盖”行动、高层次人才“招引培育双增”行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三化建设”行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欠薪治理专项行动、打造返乡创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人社系统“能力作风建设攻坚”行动、机关及企事业改革“三改联动”等十个专项行动。(就业促进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二十四)构建“12333”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格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一条主线,围绕“政策制度供给最先一公里和政策服务落实最后一公里”两头发力,健全“局(科、股)长走流程、干部调研暗访、我为群众办实事”三项机制,用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人社便民服务圈、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三个抓手,强化“人社能力作风建设、人社信息化建设、人社行风文化建设”三项支撑。(政策法规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五)实施人社系统“能力作风建设攻坚”行动。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实现旗帜鲜明讲政治、联系服务群众、深入调查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改革创新能力作风“五个明显增强”。加强专业化培训,强化专业化实践,通过学干结合,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机关党委、人事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实施“四减两提升”行动(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提升即办程度和办理深度),强力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所有事项应简尽简、高频事项应提尽提。加强与银行、邮政、基层平台等合作,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多点可办”。开展“全员走流程、业务全覆盖”专项行动,全面实施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广泛开展多渠道监督,促进人社服务规范有序。(政策法规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拓展就医购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交通出行等领域用卡。加快电子证照建设,推进“一网通办”“跨区通办”。加快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有序共享,实现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电子政务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八)强化政治统领。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人社系统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机关党委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九)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的教育功效,增强广大党员的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十)加强风险防控。紧盯人社领域意识形态、规模性失业、社保基金安全、人事考试、劳动关系等风险,建立健全人防、制防、技防、群防的“四防联动”机制,牢牢守住人社领域安全底线。强化平安人社建设,以“三零”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信访事项“暖心工程”建设提升年活动,持续推进重信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点,制定分类管控办法。拓展相关信息系统风险预警、信息直报、联动科置等功能,畅通局长信箱,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提升执法水平。创新普法宣传,讲好人社故事。(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办公室、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局社保经办机构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十一)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发挥“豫政通”督查督办平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大改革事项、重点工作任务直达功能,采取“四不两直”模式,及时督查督办。加强工作评比,以评比激励奋勇争先,实现整体工作争先进,综合实力晋位次,特色工作创品牌。加强调查研究跟踪问效,掌握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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