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30-2017-0023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7-09-0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规划 |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统计完成情况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度主要工作统计完成情况
- 就业工作
-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8448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5.52万人的69.65%;
2、全市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2.8万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4.5万人的6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万人,完成省定目标4.6万人的111%;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达215.8万人;
3、全市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187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1.87万人的65.17%;
4、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304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7300人的72.66%;
5、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71%,低于省定失业控制标准4.5%的0.79个百分点;
6、全市共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办理创业贷款2689笔,发放贷款24012万元,完成省定目标3.2亿元的75.04%。帮扶2689人实现创业,带动9412人实现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 9450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1.5万人的63%。
7、我市人才交流中心举办固定招聘会51场,有738家用人单位参会,提供就业岗位19013个,进场求职人员1070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3722人;
8、全市购买公益性岗位1695个,完成市定年度目标任务5000人的33.9%。
二、社会保障工作
1.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万人参保,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44.1万人的99.8%;基金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85000万元,累计结余82000万元,共为121028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75455万元,养老金统一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率100%;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调整办法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部分。定额调整为: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为:在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4元的基础上,再按本人上年度末月养老金的0.5%计算增加。适当倾斜为:对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5年一个年龄段,分别按20-60元不等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增加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再增加20元,但增后不得超过1000元。
2、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40.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105.9万人,发放养老保险金58616万元;交费比率:从100元至5000元共16个档次;发放待遇:从2017年1月1日起60岁以上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
3、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职工参保人数148720人,较去年年底增加11824人;享受退休待遇人员55373人,较去年底增加3392人。征缴养老保险费84024万元,发放基本养老金88993万元,累计基金结余10071万元。
4、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10.6万人(城乡居民参保669万人、城镇职工参保41.6万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720万人的98.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327万元,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68710万元的42.7%,累计基金结余57594万元;交费比率:用人单位6%,个人2%;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费用进行第二次报销,起付线1.5万元,1.5万-5万元报销50%,5万-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封顶线40万元。2017年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3000元,3000-5000元报销30%,5000-10000元报销40%,10000-15000报销50%,15000-50000元报销80%,50000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5、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8.1万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18.1万人的100%;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23万元,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2270万元的53.8%,累计基金结余6210万元;
6、全市失业保险年月平均参保人数29.62万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31万人的9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11.27万元,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2280万元的172%。全市共为6968人,发放失业金2978.72万元,累计基金结余13788.02万元;交费比率: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规定,由现行条例规定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由1.2%降至为0.7%,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为0.3%;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160元。
7、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01万人,完成省定目标任务23.1万人的99.6%;征缴工伤保险费1881万元,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4080万元的46%,支出3065万元,累计基金结余6368万元;交费比率为单位工资总额的0.5-2%;发放标准:医疗待遇100%报销,一级伤残津贴为24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津贴为6个月本人工资;工亡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76880元,丧葬补助金为18408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1、全市开展创业培训1980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5000人的39.6%;
2、全市组织高技能人才培养3520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5500人的64%;
3、全市在职企业职工培训21840人;
4、全市劳动预备制培训4480人;
5、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187人;
6、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8000人;
7、全市共培养选拔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7人,全国农村优秀人才2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20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5人,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02人,名师名校长1000人,正高级165人,副高级7274人,博士74人。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博士后研发基地13个、一乡一业引智示范基地1个、一村一品引智示范基地10个。
四、公务员队伍建设
全市网络教育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4400人。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总人数21517人,其中,党群机关 4097 人,行政机关15688人,参照公务员 1732人。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1、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 98.9 %,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 95 %;
2、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举报投诉举报66起、立案4件、未到结案时间、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2万元;
3、1-7月份,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仲裁案件108件、结案87件,当期结案率 81 %;市本级及8个县区建立起仲裁院,覆盖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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