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130-2016-0018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0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规划 |
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聚焦六大主业(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300人,购买公益性岗位5000个,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二)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完善落实扶持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全年开展创业培训5000人。推进小额担保贷款精细化管理,全年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亿元。
(三)持续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及其他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积极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和台账,提供针对性强的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签订率达到82%。继续做好全市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等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确保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62万人,妥善解决分流职工的再就业问题;统筹做好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刑释解教等各类人员就业;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
(四)持续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县以下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投入力度,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地区间、城乡间、群体间均等化。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管办分离、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政策,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验工作,维护好市场秩序。
(五)强化人力资源支撑保障。围绕承接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的用工需求,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保障。满足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用工需求,为企业开展政策咨询、人员招聘、人事代理等公共就业服务。健全完善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对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特别是新建企业实施分类帮扶,大力开展助力大众创业专项服务活动,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加强就业创业形势分析研判。更加注重在新常态下对就业创业形势的分析研判,加强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监测和统计分析,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调整确定工作重点,为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和企业用工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制度,强化统计责任,改进统计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形势分析研判,切实做好政策储备,研究制定防范预案,努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扩面征缴行动。按照省厅部署,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千方百计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事业单位,2016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8万人、123.6万人、29.1万人、22.8万人、18万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确保应收尽收。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八)加强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政策与经办、信息并行推进的办法,按照省厅要求尽早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上半年参保缴费,下半年实施到位。认真做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加强资金调度,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办法,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省级统筹和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基金预决算制度和养老保险费征缴奖励机制,促进省级统筹持续健康运行。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规范企业年金发展,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落实好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政策,加快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九)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左右。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逐步统一全省城镇医保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及支付标准,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经办流程、服务协议和信息系统。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按照《总额控制经办规程》,在所有统筹地区开展付费总额控制,规范总控指标确定程序和激励约束办法,同步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监管,重点防范推诿病人、降低服务质量、转嫁医疗费用、加重个人负担等风险发生。将封闭运行的行业、企业医疗和生育保险逐步纳入地方管理。
(十)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完善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适时调整失业保险标准,做好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工作,落实领取失业金人员待遇发放和医保关系接续。
(十一)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法规制度。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依法全面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现工伤保险职业人群全覆盖。规范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提高认定质量。继续落实企业、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全面解决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待遇问题。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十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基金监管政策法规,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加强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加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加强基金监督队伍能力建设,依法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管能力。
三、努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持续深化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三改一抓、六路并进,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构建全体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协调推动全市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1.62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55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4.5万人。不断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范围,扩大鉴定覆盖面。协调开展参加省市职业技能竞赛,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加快技师学院建设,发挥技师学院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地作用。抓好工作部署和督导落实,定期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形成督导问效、跟踪落实的长效机制。
(十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11青年人才工程”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制定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计划,充分利用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和继续教育基地,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完成6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任务。做好千名专家服务产业集聚区活动。
(十五)加大引智工作力度和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利用我市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9个博士后研发基地平台,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引进力度,吸引留学和外籍博士人才进站开展科研工作。与国家和省外专局一起,实行全产业链节点或引智培训,实施招才引智工程,积极探索“引项目+引资金+引人才”“研发中心+引进人才+成果转化”等方式,吸引集聚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吸引集聚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畅通留学人员来商工作、服务、创业渠道,为留学人员来商搭建服务平台。完善项目联系人制度,加强对引智项目执行质量跟踪问效。推进引智成果共享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社会联动”的成果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引智示范基地(单位)绩效考评和退出机制。
(十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展变化,调整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畅通优秀人才职称评价通道,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学校、卫生系列分类评价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改进职称评价方式,突出岗位和职业特点,提高评审质量。规范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好2016年度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职称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好2016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及证书办理工作。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严肃人事考试纪律,净化人事考试环境。
四、着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
(十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科学考录、安全考录工作机制,做好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做好国家出台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逐步形成科学管用、体现实绩、简便易行的平时考核机制。强化公务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持续实施公务员能力提升工程和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创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岗”。健全岗位履职责任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大局,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督促引导各级公务员履职尽责、勤政有为、真抓实干。
(十八)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三项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建立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研究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奖惩制度。
(十九)圆满完成军转安置工作任务。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改革,完善退役军官待遇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措施,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促进军转干部人才资源开发和科学配置,探索扶持自主择业干部就业创业路子,注重抓好教育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规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政策,推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收入水平合理增长。持续深入开展关爱企业军转干部活动,切实加大解困政策落实过程中个案问题协调解决力度,用法治思维做好稳定工作,确保大局总体稳定。
(二十)促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拓展人事代理业务范围。不断创新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增加流动党组织的凝聚力。认真做好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五、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一)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全面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各县(区)依据条件艰苦程度及工资收入水平分别制定具体办法,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力度,确保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宏观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后的清理核查工作。
(二十二)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改革、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稳慎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价和调整机制。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企业薪酬信息。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着力做好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管理制度化、手段信息化、机构标准化“三化”水平。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尽快实现标识、名称、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调解员行为规范“五统一”。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力争仲裁院实现仲裁信息化。完善调解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改进仲裁办案方式和程序,提高仲裁办案效率,仲裁结案率达到93%以上。加强突发性、集体性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落实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信息报告制度。
(二十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深入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做好集体合同审查工作,巩固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6%和93%以上。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对企业裁员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服务,推进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规范高温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县级以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推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二十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为重点,狠抓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积极探索“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机制。加强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继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理,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机制,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举报投诉接待台账制度,受理案件登记率达100%,投诉结案率达95%以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治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做好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将各地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纳入书面审查范围。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管理体系。
(二十六)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就业服务、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完善、落实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工作,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加快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综合服务。
七、切实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二十七)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积极推进业务整合,实现五项社会保险一站式服务。规范“五险合一”流程,实行登记、基数、征缴、稽核四个“统一”。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统一软件上线工作。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经办服务创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今年实现“三个全覆盖”:社会保障卡发放覆盖全部参保人口,应用覆盖人社部门全部用卡业务,银行终端覆盖全部行政村。加强基金稽核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二十八)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2016年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人数达到490万人,开通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6项基本功能,实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增强信息系统对各项业务的支撑,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就业服务、基金监管、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等全省统一软件应用。
八、推进基层基础工作
(二十九)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和服务型行政执法,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做好行政争议处理工作。
(三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新闻发言人、12333公益电话等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增强在线办事和交流互动功能,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三十一)做好规划、统计和标准化工作。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科学编制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三十二)做好信访维稳和综治平安工作。加强信访维稳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用法治思维分析矛盾,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依法开展逐级走访活动,规范信访秩序。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信访突出问题调查研究,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创建全市综治及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不发生因工作失误引发的越级重复访、集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九、强化系统自身建设
(三十三)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群团、工会工作,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维护局工会会员合法权益。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十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三严三实”,从思想武装、作风改进、纪律强化、意识规范、廉政从紧、执法从严六个方面,制定刚性规定,坚决防止克服任性胡为、懒政慢为、个人膨胀、自行其是、宽严失度、有纪不守等现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和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形成科学民主决策合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完善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十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刻保持政治坚定、头脑清醒,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建设廉洁、高效、和谐机关为目标,以正风肃纪为抓手,以制度约束为重点,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心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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