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54-sqsrlzyhshbzj-00000081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预算 |
2024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八)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22个,包括: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所属事业单位4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预算单位构成:
1.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商丘市社会保险中心;
3.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
4.商丘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
5.商丘市社会保障卡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总计10464.2万元,支出总计10464.2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9.95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合计104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64.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合计104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4万元,占57.3%;项目支出4463.8万元,占4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464.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9.95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4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4万元,占57.3%;项目支出4463.8万元,占42.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60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支出5367.3万元,占比89%;公用经费支出663.1万元,占比11%。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5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 2023年同口径预算数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人员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5.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33.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所需支出,包含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资金4463.8万元。分别从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支出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以及相应的成本控制要求。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期末,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5781.0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866.8万元,车辆3.3万元。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执法执勤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本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3项,主要是:1.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补助1457.00万元、2.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市级补助20万元、3.2024年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122万元;本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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