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社会保障卡事务中心
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一)组建市社会保险中心。整合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含 10个县市区中心)、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市工伤保险中心、市失业职工管理处等14个事业单位,组建市社会保险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另行制定下达。
不再保留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含10个县市区中心)、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市工伤保险中心、市失业职工管理处。
(二)组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整合 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市就业培训中心(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 等5个事业单位,组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挂市人才交流中心 牌子,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定”规定另行制定下达。
不再保留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市职业介 绍服务中心、市就业培训中心(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
(三)重新组建市人事考试中心。整合市人事考试中心(市 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 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重新组建市 人事考试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另行制定下达。
不再保留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
(四)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更名为市社会保障卡事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任务: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各县(市、区)“居民服务一卡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金保工程”建设工作。
二、 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撤销、合并后因职数和岗位数限制造成的超 职数领导人员和超岗人员,实行台账管理,给予3~5年过渡期, 通过自然减员、多出少进等方式逐步消化解决,不降低涉改人员 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待遇。不同类型、不同经费形式事业单位整合组建后,涉改人员身份和经费供给渠道维持不变。同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接转工作。
(二)涉改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外人员、临时人员,由你局指导督促相关事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
(三)自发文之日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原定机构编制事项一并废止。
(四)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请 于三十日内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手续。改革完成后,请按要求配合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相关信息。
地址:长江路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3室
中心负责人:孟猛
业务咨询电话:0370-278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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