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商丘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方便理解把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内容,现将《商丘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应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在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
二、政策依据
为加强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5章10条,分为5个部分:
总体要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应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在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 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建设技能河南,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规划末,完成102.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80.04万人取得技能证书,其中30万人取得高技能证书,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左右,较好满足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我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
第四部分,重点工作。加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技能人才培养。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基础性作用。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进交流机制。完善评价制度和评价标准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普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完善河南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一人一档,终身有效, 将培训评价就业等信息纳入统一平台,为行业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中介机构、求职者等提供便捷服务。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券,实行闭环管理。大力推进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精品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鼓励各类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实施技能领域“走出去”“引进来”合作项目,支持青年学生、毕业生参与青年国内外实习交流计划,推进技能领域交流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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